“娃娃仔,又见面了。”希林昂着头,用族语问候了一声。

听到如此地道的荒原部族语言,出自一个身穿城堡里贵族铠甲的少年,娃娃仔震惊不已。他甚至有点吓到了:“你是什么人?”

荒原人非常迷信,很容易相信各种鬼神的存在。一旦见到不可解释的现象就会表现出敬畏。眼看娃娃仔就要拿希林当做某种神明跪拜了。

少年摘下头盔,冷漠地看看对方。他头发都收拢在头巾里面了,但是绿色的眼眸依旧非常独特,映照着天空的光芒。

“记得我吗?”

娃娃仔自然不记得。

“年初的时候,你们一伙人冲到旗尔丹部族意图强取,有两个少年设计和你们比试了三局,不会忘了吧?”

娃娃仔没有忘,但他可能没有专门记得对方的样貌。困惑了片刻,恍然大悟道:“天呐,你是白头发的那个!”

少年嘴角微微一挑,算是承认了吧。只是觉得有些好笑。被族人视为不详的发色,战场上倒是吓唬人的行头。

“我的头发是灰色的。”希林摇摇头,他强调这个纯粹是不喜欢联想到小白狼的绰号。他继续说:“后来你带着这群强盗血洗我的部族,杀害众多族人,抢劫了许多财物,也带走了我最心爱的小妹妹。你都承认吗?”

对于这个,娃娃仔并不否认。“我今年干了这一票大的,也抢了几个女人回去。但哪一个是你的小妹妹?”

“脖子上挂着金戒指的那个女孩。叫做娆娆。”

娃娃仔一愣,脸上写满了诧异。他也许是个强盗,可是绝不会说谎。对于知道的事情从不隐瞒。那个女孩的下落他非常清楚,只是他没想到会以这样的方式遇到女孩的家人。

接下来,娃娃仔面有惭愧,低着头说:“我知道你在说谁了。那个女孩,我没有杀她。她现在是我的妻子。”

希林翻了个白眼给对方。

“兽主在上,我没有说谎。她一个小女孩戴着那么大一块金子,我见了就知道她不一般。所以留在自己身边做我的妻子。我发誓,从没有亏待过她!”

娃娃仔这个人块头大,年纪并不大,顶多是二十出头。因为生活条件艰苦,他长得比较沧桑。他们生活的环境更多的是与自然搏斗,对于人情事故,反倒很是单纯。他现在说话的样子就好像是见了岳父在承认错误一样。

希林犹豫着,皱着眉头,咬着牙,愤怒之中也夹杂着无奈。抢亲也算是荒原上一种传统,这些野蛮人尚未完全开化,没有什么道德观念约束,很多行为出于本能,久而久之便成了传统。

反倒是希林可能天生得秩序感比较强,在他看来这样的事情一百个不合理,却又非常无奈。自己行军途中,不可能冲到雪山上把娆娆带下来。更何况……

想到自己与常人不同的情况,恐怕也无法再与娆娆共同生活了吧!

“她现在已经怀着身孕,在家中等着我们带回猎物。”

娃娃仔这么说,已经是非常委婉地求饶了。说什么塞扎人是硬气的强盗,又能有多么硬气,谁会不怕死呢?如果真的不怕死,又何必这样挣扎着生存?说到底,是拼死去活着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