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林紧握着手里的长矛,与卡拉西斯并肩冲在最前面。眼看距离敌人越来越近,一刻钟之内就会相遇。而对方停止逃窜,转身向回冲,更加缩短了相遇的时间,几乎是一瞬间的生死决定。希林目不转睛地瞪着前方。

长枪基本上是一次性武器,战场上戳穿敌人后没时间拔出来刺下一个。刺杀的一瞬间,顺利的话,能带走三分之一的敌人。剩下的才是短兵相接的厮杀。所以第一击势在必得绝不能含糊。

“我挑个肥的。”卡拉西斯俏皮地说,“这边这个归我了。”

“行,那么我刺这边的。”希林选择了自己方向的另一个。

前一秒钟,敌人在人数上还有那么一点优势。就那么一瞬间的功夫,师徒二人的长枪同时|天才一秒记住 言情小说 s23us.c o m刺翻两个敌人,眼见着他们被一枪贯穿身躯,坠落马下。血迹顺着伤口涌出浸染简陋的衣服。

希林抬起头松开手,二人又顺势拔剑继续向前冲。他们二人本就在队伍最前头,只要负责义无反顾地冲撞即可,哪怕有的敌人没有倒下去,后面也会有人补刀。

差那么半匹马的距离,后面的人也与敌人相遇,一时间喊杀声与撞击声交响回应。敌人粗劣的装备明显地受制,长矛撞在盾牌上干脆地折断。而我方的武器则轻易地刺穿野蛮人的胸膛,不多时只听到哀嚎声四起。

紧要关头,没时间回头观望身后的队友。听着声响估摸一切顺利。再向前冲,就是蛮横部族的族长和将军了。两个大块头跟石墩一样。脸上身上画着油彩,大冷天的也没多穿点。

这么两个家伙是敌人的首领,希林与卡拉西斯自然有单挑的义务。

“肥的给我。”老头还是这副不以为然的态度。他们二人自然形成的默契,各自对付自己一边的敌人。希林没有任何挑拣。这方面他与老师的态度一致,眼前有什么挡路,杀过去就是。

这位蛮横部族的首领,多次相逢再熟悉不过。昔日的荒原少年迦兰德,身单势薄,一直拿他们没办法。如今全身铠甲居高临下,手上握着上古神剑,谁还怕他们啊!

娃娃仔,嗯,这个名字不会记错,他手里的长矛也朝着希林猛刺,而希林表演了一出荒原野蛮人保留剧目——马上翻身,竟然一闪身给躲过去了。对面的敌人也是大吃一惊。吃惊的一瞬间,纯黑的战马擦身而过,上古宝剑已经送到面前,沿着他粗糙的手臂开了一条口子。

希林一路冲到敌人背后,这才勒马回身。这时再看身后的骑兵,也全部冲入敌人之中,双方混战乱成一团。

希林以前没有专门注意过,骑兵的身家普遍较高,穿得装备也非常精良。因为有钱嘛,买一匹战马就要多少钱的是不是。

果然方才的冲锋是一人带走一个的情况,战场上多了十来具倒地的尸体,横七竖八地插着长矛,我方的士兵至少大都活着。

兵器的撞击一轮结束,全副武装的战马仍旧不容小觑。面对我方的高头大马,拿着长矛的敌人也不禁颤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