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盛夏消逝,初秋的寒意渐增。在记忆里,家乡的秋季更凉爽一些。而帝国,大家仍旧穿着夏天的衬衫,早晚的时候添一件外套。

帝国的秋天还是那么潮湿、粘腻,昼夜温差很大,中午却还是燥热。

帝国的街上有许多外乡人,很多人一把年纪了也没把握住帝国的气候,仍旧按照家乡的习惯着装。有时一天里能看到四季的打扮。

每个人穿的都没错。中午那么热,可是夜里冷啊;城区那么阴暗潮湿,可是海边的风温和醉人,根本说不出一个统一的标准。

每年这个时候,竞技场还有最后一**型比赛。

希林一直陪着那位朗多骑士跑前跑后,骑士们热火朝天训练的时候希林能稍微歇一会,但老爷们休息的时候,马童又需要干杂活。这种时差导致希林与罗尔的交流变得很少。

有时候闲的没事坐在一旁,会看到罗尔笨拙地训练。他真的是个非常用功的学生,全身心投入,甚至不吝惜生命地全力以赴。

勇敢(或者说不要命),算是骑枪对战中最宝贵的品质,甚至超越了骑马进击的技巧。

罗尔也还没到眼看着枪尖冲上去的份上,他有时会怕得全身发抖。在每次上场之前,他会祈求神明保佑来安慰自己。这时候,芙蕾莎就是他的精神寄托。

他认真地向每一个新认识的伙伴讲述过自己的女神。她如何地美貌,如何地贤淑,又是如何地虔诚。

太久没有见到芙蕾莎,希林有点淡忘她的容貌了。但可以肯定,帝国的美女如云,貌美又聪慧的女子数量和质量远远胜过家乡。哪怕走在街上,都能遇到好些倾城绝色的贵妇。可以肯定的是,芙蕾莎在帝国绝对不是最美的女子。

但这些都不妨碍她在罗尔心目中的地位。即便少年遇到了倾慕自己的女子,罗尔也是保持自己的风度,从未动过心。

为了女神,一往无前。

大赛拉开帷幕,帝国的首都再次沸腾。从皇宫到竞技场,十里长的皇家步道都用鲜花装扮一新。盛装打扮的皇家卫队沿步道站立。无数的宫女、皇家亲眷站在步道上游玩嬉戏。

城市中,上至长老院的贵族,下至最贫苦的工人奴隶,聚集在竞技场外的广场一带,贵族们乘坐最豪华艳丽的马车,穿上最光彩照人的服装,带着的仆从队伍也是整齐划一。

街上简直是自发的盛装游行,各路人马争奇斗艳。全城的居民也都来看热闹,可谓万人空巷,盛况空前。

这一场比赛之前,场地里还有精彩的舞蹈杂技暖场。一些野蛮人打扮的演员耍火球非常精彩。还有衣着狂放的女野蛮人表演粗俗的舞蹈。

城里人真是奇怪。一群泥腿子进城以后,还要拿从前野蛮的传统来取乐。

这一天,帝国大明星可不是跳舞取悦观众的伶人。她优雅地坐在贵宾席上,穿着得体的长裙。为了避免闲言,还戴了真丝的头巾,轻轻掩着娇容。

安塞尔也来赴约,陪在舞女身边。希林还以为能撮合他们呢,看样子那二人一点都不对路,简直拿出了拜把子兄弟的默契。

朗多看到茜茜缇娅的身影,非常欣慰。他朝舞女挥手,对方距离很远,也没有表现。

“她来了。希林,你看到了吗,她来了!”朗多坐在马上感叹。“她来了,我的心就踏实了。希林,谢谢你的帮助。”

但朗多还有一点不放心,他又问:“她身边的男人是谁?男朋友吗?”

“没,那是我的朋友,我拜托他来护送的。”

“哦。看到女神的身边还有其他男人,真令我心生嫉妒。然而想到女神孤零零一人无人守护,我也感到惭愧无比。”

又看了茜茜缇娅一眼,朗多戴上了头盔。

赛场上观众根本看不清骑士的面容,人们都要靠夸张的装扮开分辨。朗多的头盔上有夸张的鸵鸟翎羽,染成鲜艳的绿色,一直垂到背上。

迎着风,他的丝绒斗篷舞动着。

野玫瑰同|天才一秒记住 言情小说 s23us.c o m样是全身披挂。朗多还为坐骑定制了新的罩袍。他的收入不菲,不断定制新款的装备是一大开销。他的衣服早就比女人还多了。

每场比赛,因为都是观众瞩目的焦点,面子上的斗争也绝不能输给对手。

紧张地准备,又等待良久,到了朗多的的场次。他今年连胜六十多场,是当之无愧的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