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上来的青蛛没能造成一点点巍威胁就被诸葛嗣一脚踢飞,贝雅蕾拓齐上阵,三下五除二的让它变成了贝爷最喜欢的去掉头的蛋白质,不过贝雅拎着还滴答粘汤儿的尸块,“但是味道绝对不好吃,你看看橙是食欲吗?”

“其实整只去掉内脏烤一烤说不定味道还可以。”橙也跳了出来,现在没有外人,甚至连自己人都数量不足,她也得起床干活儿了,扛着盾牌当个全敏捷的T。

诸葛嗣擦了擦冷汗,虽然这只青蛛对自己的威胁根本就是零,但是对于林萱来说还是有威胁的,她没有战斗力,顶多扔几瓶有毒药剂吓唬人,“林萱,没事儿吧?刚才拽你个屁股蹲儿真是对不住啊。”

林萱白了诸葛嗣一眼,伸手,“拉我起来。”

林萱手很凉,这是|天才一秒记住 言情小说 s23us.c o m诸葛嗣的第一反应,之后才是皮肤如同丝织品一样光滑细腻。之前都是握着拉提法的手,她的体温相比正常人要高,而且拉提法的手和林萱的手握起来的不论是大小手感甚至连骨头关节和筋腱都是有明显区别的——这件事诸葛嗣第一次知道,他一直都以为女孩子的手都差不多。

贝雅看着诸葛嗣在松开林萱之后有点发愣,咳嗽了一声,“想啥呢臭小子?”

“啊,也没什么,”诸葛嗣揉了揉鼻子,有点不好意思,“就是忽然想到,曾经好像也有过这样的情况,但是可能是我记错了吧?”

贝雅眉头一歪,整个人立刻散发出一种女流氓的气质来——她估计又想到什么不好的事情了,诸葛嗣赶紧伸手捂她的嘴,然后抓起来就给塞回手镯里去了。

林萱正检查着地上的青蛛的尸体,诸葛嗣折腾完贝雅的功夫,她也娴熟的用小刀和镊子将青蛛的毒牙和毒腺剥了出来,收进一个试管里,诸葛嗣对此表示了好奇,而林萱则晃着试管里的溶液,“我想检查一下这些毒腺分泌的毒素有没有什么药效,你等我一下。”

“毒也能有药效?”橙抱着青蛛的蜘蛛腿思考着煎炒烹炸,一听这种应该被当厨余垃圾扔进垃圾桶的玩意儿也能入药,立刻感兴趣的凑了过来,“能吃吗?”

“在我们国家自古就有以毒攻毒的说法,毒物也是有药用价值的,毒之所以为毒完全是因为过量使用,或者说什么东西过量都是毒,所以只要控制好用量很多毒物都是有药用价值的。本草纲目里就记载过用全蝎入药的记录,现在创世纪之后,涌现出了很多古书上没有记载的东西,我想确定它们的药理,这样说不定能研究出更好的药剂来。”

她自己配置的特效药就是用这样的手段一点点试验出来的吗?诸葛嗣看着林萱晃了晃试管,然后将灯光凑上去看了看成色,你别说,这模样确实挺知性的,给林萱一副眼镜儿就更好了,那样的话就像现在这样,她把试管里的溶液喝下去的样子也一定很。。。恩?恩!

诸葛嗣冷汗涔涔的一把抢过林萱手里的试管,“我的亲娘诶你要干嘛?自杀也不用这样啊!”

林萱歪着头有点不解的看着诸葛嗣,“怎么了?自杀?谁要自杀?”

“这可是青蛛的毒腺,里面全是毒液,你把这玩意儿喝下去不是自杀?就算你加了试剂这玩意儿也不是那种会让你舌头微微刺痛的鸡尾酒!是毒!毒啊!清醒一点,你被蜘蛛咬了吗?”

林萱听完诸葛嗣的话翻着白眼一把抢过了试管,“我有药王锤,就算我不主动使用它,它也会在我中毒后立刻帮我解毒,所以不会有危险的。而且相比神殿的机器,我更愿意相信我自己身体,只要喝一口我就能大致明白这东西的药理,怎么这很难理解吗?”

贝雅听了直咋舌,“这姑娘疯的也不轻,搁我老家,我还活着的时候,她绝对是当魔女的材料,什么奇怪玩意儿都干往嘴里塞点尝尝。”

“那只能说你们老家的医学太不发达,我们神农尝百草的时候你们那儿的人估计还在茹毛饮血吧?再者说,我们中医的前辈写书的时候那个不是一点点尝出来的,没点牺牲精神就别当医生。”林萱说完一仰头将试剂连通毒腺全都喝进嘴里,含了一会儿哇的一声全吐了,顺便把早饭也吐得差不多了,诸葛嗣赶紧给咳个不停的林萱倒水漱口,“虽然有奉献精神,但是看起来味道不怎么样。”

“像是放臭了的烂豆子。”

别说像烂豆子了,你长这么大没把自己你吃死已经算是奇迹了你知道吗?诸葛嗣无奈的拍着林萱的后背让她舒服点,“嗯?”

“怎么了小哥?”

“没什么。。。林萱,问你个问题,咱们之前有见过吗?在创世纪以前。”诸葛嗣手没停,一种强烈的即视感让他有点迷糊,而这种即视感在他一进洞就有了,刚才几次和林萱的互动和自己在洞里的活动也让他有似乎在哪儿见过这样场面的错觉。

林萱明显被噎了一下,然后咳得更欢了,半晌之后才缓过劲儿来,“你。。。你想起来了?”

“并没有,”诸葛嗣摇了摇头,“可就是觉得很多年前似乎也有过这样的,和谁一起在洞穴里探险的经历,我仅仅是觉得有过这样的事情,但是细节什么的全都想不起来,不过刚才你的反应提醒了我,在我记忆里那个可能存在同伴,就是你对吧?”

原本对诸葛嗣抱有希望的林萱就跟泄了气的皮球一样长叹一声,“依旧是什么都想不起来吗。。。好吧,我也不卖关子了。诸葛嗣,我们之前,或者说十年前就认识了,你没记错,你和我,两个人一起在周口店遗址附近的山洞里探险过。那可是我儿时最宝贵的回忆。”

“哇哦,劲爆新闻。”贝雅吹了声口哨,“我去给你们两个放哨?你们叙叙旧?”

“不用,边走边说吧,沈浩他们还等着呢。”诸葛嗣看了看林萱,后者摇了摇头。

十年前自己也就六七岁的样子。诸葛嗣算了算日子,确实,那个时候自己老爹刚牺牲不久,印象里那段时间的记忆非常非常不清楚,甚至可以说完全失忆了也不为过,差不多哦到小三的年纪才慢慢有了记忆,而小学期间的记忆也不是很清楚,模糊的只能记住关键的几件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