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三千人看着那些俘虏,夜战并未在此久留,带着剩余的人马,离开了这个蛮族据点,向着另一个据点奔去。

蛮族部落共有两个据点,并且还有不少附庸。

所以夜部落的速度必须要快,要赶在蛮族准备好之前,先一步下手,将他们一举击溃。

不然等蛮族准备好的话,即便夜部落的战士真能打赢,损失也不会小,这不符合夜部落的目标。

夜部落不但想要这里的超凡资源和矿脉,还想要这里的蛮族战士。

然而这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对现在的夜部落来说,突然多出来三十万人口会带来很大的负担,尤其是这些人还是野蛮粗暴的蛮族,这会让夜部落瞬间变成一个膨胀的气球。

别看现在夜部落人口众多,但新加入的族人占了大半,他们大部分都是碍于神灵的威势,以及夜部落的良好条件才待在这的,真正认可夜部落的太少了。

一旦发生动乱,整个夜部落都会瞬间爆炸。

说到底,还是时间太短了。

距离夜部落统一红河还没有一个月,这么短的时间,想要让他们认可夜部落太难了。

如果时间可以久一点,不需要多久,一年半载就好,苏星宇都有把握让他们真正认可夜部落。

可惜没有如果

苏星宇并不想那么快就与蛮族开战,因为越往后,夜部落的实力就越强,而蛮族已经没有什么成长性了,时间越久,夜部落对付他们就越简单。

不过这个的前提是,蛮族与夜部落单挑。

然而这是不可能的,蛮族本部极限状态下可以拉出来六七万战士,但如果加上那些附庸的话,绝对会超过十万。

一旦蛮族部落察觉到夜部落的存在,以苏星宇对他们的了解,他们绝对会不顾一切,举全族之兵和夜部落分个高下。

苏星宇倒不认为夜部落会输,但进行如此大规模的战争,绝对会拖慢夜部落的发展。

因此在知道蛮族派人过来后,苏星宇便没有犹豫,立刻就派了所有骑兵过来,准备直接将蛮族部落吞并了。

至于能不能做到?

苏星宇觉得是能做到的。

两个据点相隔只有几十里,非常近。

夜战率领的骑兵才跑了一半,就迎面遇上了一支蛮族大军,这毫无疑问就是来自另一个据点的蛮族战士。

“阿克里那个废物,三万多的蛮族战士,居然连一会都撑不到。”望着前方身穿黑甲的骑兵,一名蛮族壮汉脸色难看到了极点,忍不住出声骂道。

他叫哈德森,是另一处蛮族据点的统治者,同时也是整个蛮族部落名义上的领袖。

方才收到据点遇袭的消息,哈德森起初是不相信的,他们蛮族部落不去找其他部落麻烦,他们就该感恩戴德了,怎么可能还敢主动找自己的麻烦!

不过在越来越多的蛮族战士逃过来之后,也由不得他不信了。

带着重重的疑惑,哈德森几乎带了全部的蛮族战士赶了过来,一路上也遇到了越来越多的蛮族逃兵。

这也让哈德森不得不相信,那就是真的有部落袭击了他们,并且蛮族部落这边好像落入了处于下风。

然而无论如何,哈德森都想不到,还没等自己赶到,阿克里就输了。

“我倒是要看看,纵横黑土平原的蛮族有多强大!”

夜战身上再度泛起猩红血气,怒吼一声,纵马向前冲去,“跟我一起上!”

这便是夜战的带兵之法,以自己为锋头,要么打穿对手,要么死在冲锋的路上。

“杀!”

“宰了他们!”

“将胜利献于我神!”

随着一声声嘶吼,身后的夜部落战士也跟了上去。

“不自量力。”

哈德森冷笑一声,随即也纵马冲向前方,“跟我上,让他们见识一下,我们镇压黑土平原的力量。”

蛮族战士嗷嗷叫着,兴奋无比地冲向了前方。

这片土地上,有史以来最庞大的骑兵对决开始了。

两边的战士加起来将近十万,并且个个都是精锐。

毫不夸张的说,两边任何一支派出去,都可以横扫黑土平原上的其他部落,

随着两边越来越近,冲在最前面的哈德森瞳孔微微皱缩,发现情况有些不对。

对面的骑兵怎么跑得有些慢?

而且这动静怎么有点不对劲啊?

等到两边只有数百步时,哈德森终于发现了哪里不对。

全身着甲,这特么不是重骑兵嘛?

在成为族长之前,哈德森曾经跟随商队在外游历过一段时间,见识过很多这片土地没有的东西。

其中之一,便是他一直想弄,却碍于现实而无法完成的重骑兵。

蛮族部落并不缺少铁矿石,但却没有相应的炼制技术,所以哈德森前前后后凑了几年,也就弄出来了几百名重骑兵,这也一直是他手中的王牌。

然而如果现在他没有看错的话,对面的都是重骑兵,至少冲在最前面的那批是。

“完了。”

哈德森面如死灰。

曾经依靠重骑兵欺负过其他部落的哈德森,非常的清楚这一兵种的战斗力,尤其是他们速度上来的时候,那完全就是一头钢铁巨兽。

即使是远强于常人的超凡战士,在面对这样的钢铁巨兽时,也得暂避锋芒。

然而悲剧的地方就在这里,两边的速度太快了,快到即使哈德森立刻转向,也会被夜部落的战士撞上,到时候他们会输得更惨。

以夜战为首的三千重骑兵,瞬间与蛮族战士撞在一起。

就如同大象冲入狼群,前面遭遇的蛮族战士,要么飞了出去,要么直接坠马,然后都被碾成了血泥。

无论普通战士,还是超凡战士,面对数以万计的铁蹄,只要被踩到,那就只能变成血泥。

强悍的重骑兵,轻易地撕开了蛮族部落的战线,几乎把他们分成了两半。

丢掉手中的长枪,抄起一把大砍刀,夜战狠狠向前一劈,两名蛮族战士当场毙命坠马。

“哈哈哈,杀!”

“这就是蛮族嘛?有点弱啊!”

“不过如此,就这样的实力,如何能挡住我等的征伐!”

狂笑着,速度慢下来的重骑兵,依旧坚定向前冲杀,用手上的长刀劈开了一条血路。

作为夜部落最精锐的战士,他们的装备是最好的,甚至可以说,比身后的兄弟都高一档。

相比之下,蛮族战士的装备就有些不行了。

蛮族部落的装备,几乎都来自商队,质量倒是不差,但是时间就有些久远了。

有些蛮族战士身上的装备,已经是爷爷辈了。

如果是和原先的红河部落比,那么这些装备无疑是先进|天才一秒记住 言情小说 s23us.c o m的,毕竟那时候的红河部落,大部分都穿兽皮衣。

但和换装过一次的夜部落比,就显得很破旧了。

一名战士装备落后,可以从其他方面弥补回来,几万名战士都落后的话,那几乎就可以宣告战斗结束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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