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村花与偶像 >   第1章 捡人

第一章捡人

清晨的白沙村,万物都像是笼着一层纱,朦朦胧胧的看不真切。明明是夏日,但气温却让人寒冷难耐。

从山的那边走过来一个少女,浑身粗布麻衣,长发在身后扎成一团,简单地用布条绑了根麻花辫。

但粗布衣服也挡不住她的好颜色,虽然现在整个人灰扑扑的,但可以看出她的五官清丽,尤其是那双水灵的大眼睛,仿佛晕着一汪清波。

史之荇是出门给爷爷采药来的,几个月前他上山的时候摔伤了腿,村里的郎中给配了内用和外敷的药,花了好些银两,但爷爷的腿一直不见好。

史之荇把家里剩下的银子全都倒在了一处,加起来也只有少得可怜的几两碎银。刨开这修屋子的二两,再算上日常的生计,留给爷爷买药的还不到几百文,根本支撑不了多少日子。

史之荇也去二叔三叔家里借过钱,二叔还好,给了她几十文算是打发了她,三叔却说等她嫁出去了,他们自然会照顾爷爷,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让她赶紧嫁人腾地方,好让他家的儿子过继过来霸占她的屋舍和田地。

史之荇怎么能忍受这样的要求,怒气冲冲地离开了,但爷爷的病拖不得,她只好凭借着小时候的记忆,上山去找些草药制作当归散。

小的时候,父亲有位交好的朋友是个医术高超的大夫,一到她家里便会拉着她教她认识药草,还跟她说了些常见的方子,史之荇学得快,虽然过了好些年,但心里依旧有印象。

史之荇运气还算不错,走了大半个山头就把需要的药材全都找到了,她只需回家熬好就可以给爷爷服下。

她这回出来带了两天的干粮,也拜托隔壁赵猎户家的娘子帮着照看爷爷,天渐渐黑了,山里有野兽出没,史之荇找了个山洞抱着腿凑合了一宿。

在这样的环境里,史之荇心生警惕,整晚都捏着家里带出来的柴刀以防万一,将将睡了一两个时辰,天便已经透出点光亮来。

史之荇索性起了身,打算去山脚下的溪边洗洗脸喝点水,便上路赶回家去。

离着溪边还有些距离,史之荇忽然看到溪边不知道倒了个什么,全身都是棕黑色,似乎是只体型不小的鹿。

史之荇心中一喜,飞快地跑上前去。

小时候父亲对她说过“守株待兔”的故事,她也常常听隔壁的赵猎户提起,有的猎物受伤了以后会拼尽全力逃跑,直到倒下,要是猎户追不上,可能就让路过的人捡了便宜。

这难道是老天对她的赏赐?

她虽不知行情,但也知道,一头这个体型的鹿,必然是值几十两银子的。

史之荇继续拿好手里的柴刀,一步步向那头“鹿”走过去,她刻意发出了巨大的声音,但那边仍是一动不动。

史之荇稍稍放松了一些,加快了步子走过去,她已经在思索自己一个人应该怎么搬动这头鹿,是先找个地方藏着回去喊堂哥堂弟一起搬,还是守在这里用稍低的价格卖给路过的猎户?

但她马上失望了,棕色的“皮毛”下面,是一张清隽的面庞,他的头发没有绑成发髻,随意地披散在肩膀,穿着一身她从未见过的衣服,怪异极了。

他虽然闭着眼睛,但也遮掩不了他的容貌,英挺的鼻梁,浓密狭长的眉毛,淡粉的嘴唇透露着他的虚弱,黑长的睫毛在他的脸上投下一片阴影。村里的男女老少都要下地干活,起码皮肤黝黑,史之荇从来没见过这样好看的男子。

史之荇将这个人翻了个身,想探探他是否尚存鼻息,却蓦地红了脸。

甚是轻浮!

他棕色的外衣内里竟然穿了一件极短的内衬,胸脯出露出了大半的肉,一小部分的肚子还露在了外头。

史之荇越看越觉得像是女子穿的肚兜。

呸,可真是不害臊啊!

史之荇去外头洗衣服时听几个妇人提起过,有的官家老爷有这种癖好,私下里偏爱穿女子衣物,有的还会偷妇人穿过的贴身衣物用作收藏。

她略带嫌弃地看了眼躺在地上的青年,打算不去理会。

走出去没一会儿,史之荇又绕了回去,这人虽还有气,但要是这个地方一直没有人过来,天又这么热,恐怕熬不过去,那她岂不是就是见死不救之人?

父亲经常对她说,要善待万物,要慈悲为怀,她不想做违背良心的事。

可是要是救起了这人,被他赖上可怎么办?

史之荇仔细端详了他,刻意忽略内里暴露的衣着,心里有了判断:这人皮肤光滑白嫩,手掌也并无茧子,兴许还真是个大户人家的少爷。

恰好这些日子三叔总闹着要把自己儿子过继到他爹名下以防绝户,要不然先让这人冒充自己的未来夫君,实在不行,等他家人来找时要些银子作为报酬也不错。

这样想着,史之荇放下了背上的草药篓子,将那人移到大石头边,给他喂了些水后便扶着他往家里走去。

别看这男子看着瘦,但晕倒时重若千金,史之荇费了很大的劲才终于把他从山里带回了自己家,等她到时天已经正午,太阳正是最热的时候,她又累又饿又渴,很多次想把他丢回地上,但最终还是到家了。

放下还昏迷着的人和草药,史之荇先狠狠灌了好几碗水,这才恢复了些许精神。

她把那人扶到父亲的房间,慢慢让他躺下,见他的嘴唇干裂,便又去舀了一碗水,拿过去给他润润嗓子。

史之荇将那人扶起,小心地喂了几口水,刚准备将他放下,那人忽然抬起手握住那个碗,一口气把所有的水都喝完了。

“还有吗?”他睁开眼睛问道。

史之荇被吓得不轻,手脚哆哆嗦嗦地差点没站稳,一只手指颤颤巍巍地指着他,问道,“你你是人是鬼啊?”

齐乐伊只觉得睡了很久很久,刚醒来时浑身酸痛,口腔里泛着清苦,又渴又饿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当他完全睁开眼看着眼前有些狼狈的少女,也差点从床上摔下去。

他学着史之荇的样子,也伸出一根手指,“你是人是鬼啊?怎么还穿着古代人的衣服?”

史之荇不明白,“古代人是哪里?我们这里是白沙村。”

齐乐伊这时已经把整个屋子都看了一遍,硬邦邦的木床,散发着腐朽的气息,整个屋子还算亮堂,但房间里黑色的地面让他惊诧不已,不远处还有一张书桌,是他小时候去博物馆参观时看到过的那种,桌后面的墙上还挂了几幅画,全都是水墨画。

一点也看不出现代气息,这是电视剧片场?

齐乐伊半晌摸不着头脑,试探道,“请问一下这是什么剧组啊?”

他最近没有片约来着啊!

史之荇皱着眉头看着眼前胡言乱语的年轻人,担心他是不是摔坏了脑袋,自言自语道,“这人怎么神神叨叨的,不会有病吧……”

齐乐伊听到了,撑着身子叫道,“我才没病呢!”

这个地方哪里都透露着古怪,他曾经拍过古偶,影视城的房子也不像这里的这么破旧啊,这到底是个什么鬼地方?

他有点慌,“这里是哪里?你又是谁啊?能不能借我个手机,我打个电话联系一下经纪人。”

史之荇只听懂了前半句话,“这是我家,我在山上采药时见到你晕倒在山脚下,就把你带回来了。你可记得你家住在何处,可以让人捎个口信叫你家里人接你。”

口信?齐乐伊懵了一会儿,忽然有一个荒唐的念头窜入他的脑海:我特么该不会是穿越了吧?

“现在是哪年?什么朝代?”

史之荇愈发断定这个人摔坏了脑袋,连这些都记不得了,不过依旧好脾气地告诉他,“现在是崔定14年,仁朝啊。”

齐乐伊耙了耙头发,气笑了,很好,是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朝代,不过反正他历史很烂,就算真的穿越到了有史可循的时代,也没办法靠着未卜先知的能力谋事。

他想起自己原本是跟队员们一起去某三线城市参加一个商演,回程的路上有一辆大货车突然右转,来不及反应的师傅只得拼命转向,他只记得全世界都是天旋地转,然后就什么也不记得了。

他有点难受,为了出道,他从10岁开始就在拼命练舞蹈练声乐,努力让自己适应娱乐圈复杂的人际关系,好不容易终于可以作为偶像出道,短短两年里就收获了几千万的粉丝,原本他以为他们可以超越前辈走上顶峰,可是命运就这么一捉弄把他整到古代来了。

古代诶!就算他没有学历史也知道这个时代搞文艺工作都是|天才一秒记住 言情小说 s23us.c o m最下等的人,或许都没办法养活自己,那么他这些年的努力只能全部都化作泡沫了吗?

史之荇看着那个把头捂在被子上的少年肩膀不断抽动,猜测他应该是在哭,虽然不知道他为何如此伤心,但她想试着安慰他。

话还没说出口,就看到那个少年像是离弦的箭般忽的抬起头,一脸嫌弃地看着这被子,“我靠!你们家这被子行不行啊,为什么有这么大一股子霉味!都快把我整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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