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瀚沙海,一眼望去全部都是高低起伏的沙丘,还有挂在头顶那毒辣无比的太阳。

更可怕的是,随着太阳直射时间越来越长,沙子表面的温度已经升到了七十摄氏度左右,如果脚上鞋子的鞋底不够厚实,踩上去都会把脚底那一层皮活生生烫熟。

至于环境温度,同样也没好到哪去,就算没有五十摄氏度,四十摄氏度起码也是有的。

正常来说,如此恶劣的环境,即使生活在沙漠中的生物,也会尽可能避开这个时间段,等待相对凉爽的傍晚,或是寒冷的夜晚再出来活动。

可难以置信的是,就在这个时候,一支规模庞大的队伍正|天才一秒记住 言情小说 s23us.c o m沿着高低不平的沙丘,直挺挺朝西边前进。

他们当中既有人类,也就是被贸易城邦居民称之为蛮族的特殊群体,也有兽人、半兽人、大地精、蝎人、火巨人这样的怪物。

除此之外,头顶还有两条几乎与蔚蓝色天空融为一体的巨龙在翱翔。

很显然,这些家伙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效仿数百年前的某位强大酋长,一举攻破贸易城邦在边境设下的防线,然后冲进那片富庶的土地肆无忌惮抢夺财富和食物,杀光所有的男人,强迫女人生下带有自己血脉的孩子。

野蛮!

愚昧!

暴虐!

在浩瀚沙海蛮族的眼中,根本没有道德这种东西的存在,只要你足够强大,无论做什么都是对的。

喜欢什么东西,那就去抢。

看上漂亮的女人,那就杀死他的父亲或者丈夫,然后强暴至怀孕。

只有最强壮、最卑鄙、最狡诈的人,才有资格把自己的血脉传递下去。

而那些弱者,连最基本的生存权都会被毫不留情的剥夺,更不用提交配权了。

毫无疑问,莫奈就是这样一个强者。

他的父亲是一名蛮族部落的首领,母亲则是一名战败后被俘虏的沙丘巨人。

没错!

一名人类为了证明自己的强大和勇武,硬生生强暴了一名比自己高出一大截,而且无比强壮的沙丘巨人,而且还生下了一个混血儿。

凭借着母亲血脉所带来的强大力量,他的童年几乎没费什么劲,就轻而易举将自己的兄弟姐们全部打服,甚至还亲手杀死了一部分。

最后,在野心和权力欲望的驱使下,他掀起叛乱亲手砍下父亲的脑袋,最终成为了整个部族的酋长。

不过与那些只知道不断争夺沙漠中为数不多绿洲的其他部落首领不同,莫奈通过战争控制了周围一大片地区之后,就果断把目光投向了东边富庶的贸易城邦。

在他的眼中,那里才是真正值得自己去征服的地方。

也正因为有了这样的心思,所以当第一家族派人提出联手邀请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就答应下来,利用对方给与的粮食和武器,大肆招募那些战败后走投无路的小部落,凑成了一支数量庞大的军队。

但是很可惜,莫奈的第一次尝试失败了,同样也第一次意识到,山那边的人类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样懦弱。

恰恰相反,敌人很强大,甚至强大到超乎自己的想象。

可同样的,他又不甘心吞下失败的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