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虽然对普通人来说鸥元十几个百分点的贬值可能影响不大。

但涉及国际交易的时候,不得不考虑汇率在里面发挥的作用。

一桩总价值几千鸥元的交易,十几个百分点的话更是一笔很庞大的数字。

林灰提出以美元进行结算,超/级/细/胞方面并没有提出什么异议。

也没道理提出异议吧。

总之,一切都朝着林灰期许的方向发展的。

稍稍有点变化的是,在正式谈判的时候,超/级/细/胞临时改变了他们先前的想法。

超/级/细/胞打算对《HILL CLIMB RACING》这款游戏的中國地区的所有权一并收入囊中。

而在先前的时候,超/级/细/胞这家公司并没打算将《HILL CLIMB RACING》这款游戏在中國地区的经营权一并纳入旗下。

老实说,林灰觉得超/级/细/胞现在这种做法才是明智之举。

任何淡漠國内市场的行为都等于对真金白银过不去。

虽然國内和海外分割开的话对于林灰有可操作的空间。

但合并在一块进行转让的话也没什么。

这可以使得林灰的精力从这些需要长时间经营的游戏中解脱出来。

总之,将《HILL CLIMB RACING》國内和海外一并转让也没什么不可以。

不过这种情况下超/级/细/胞方面先前给出的8841.3万美元(按照1:1.3602,约合6500万鸥元)的报价肯定是不太够的。

超/级/细/胞又重新给出了一个报价,新的报价为9200万美元(约合6763.7万欧元)

呃,只是增加了四百万美元吗?偌大的中國市场,只值四百万美元?

从这个报价也看得出来,超/级/细/胞虽然不愿意放弃中國的市场,但國内的市场在他们眼中地位依旧低人一等。

林灰知道的,此时不光是超/级/细/胞这么做,似乎很多歪果企业这个时间段都是这样做的:

既不愿意放弃中國庞大的市场,又不愿意将市场摆在和海外市场同样的高度。

这样的做法让林灰不是很能接受。

不过好在这本来就是谈判。

谈判中出现一些纠纷完全是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的。

在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一直到24号晚上10点多林灰才和超/级/细/胞方面达成正式的意向书。

虽然这个谈判的过程不算快,但也不算慢了。

毕竟跟超/级/细/胞这家公司谈的东西是关于游戏的。

而一般来说,涉及到游戏的无论是游戏转让还是一般的寻求游戏授权往往都涉及很多麻烦事。

除了双方就游戏本身的技术支持这点讨论之外。

对于一款游戏涉及到商业化运营、周边衍生品等,这些内容都需要进行繁杂的讨论。

除了这些之外,涉及到合同的签署时

双方还应该对常用或关键术语还要进行清晰明确的定义以有助于统一双方的认知。

避免双方因对特定术语的理解不一致而产生争议。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乱七八糟的麻烦事。

总之能达成一个初步的意向书已经很不错了。

而这和eGAME这个平台完善的服务有分不开的关系。

很多东西都有现成的预案不需要进行过多的交|天才一秒记住 言情小说 s23us.c o m涉。

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达成正式的合同也不是很难。

尽管如此,涉及到正式的合同林灰依然觉得还是找专业人士掌眼之后再说。

怎么说这也是一个上亿美元的合同。

再怎么谨慎也不为过。

没错,上亿美元的合同。

林灰和超/级/细/胞方面达成的意向书大致如下:

“甲方(转让方)林灰将《HILL CLIMB RACING》这款游戏转让给乙方(受让方)超/级/细/胞公司。

转让之后《HILL CLIMB RACING》这款游戏全球范围经营所得收入均归超/级/细/胞所有……

为此,超/级/细/胞要付给林灰10881.6万美元(约合8000万欧元)

其中50%合同金额(即5440.8万美元)超/级/细/胞公司要将这笔钱在合同正式签订之时一次性付于林灰。

尾款在合同正式签署之后四个月内付清……

以上合同在丙方的监督下进行执行(丙方即eGAME平台)”

之所以从6763.7万欧元谈到8000万欧元并不完全是因为超/级/细/胞方面看重中國市场。

而是因为这《HILL CLIMB RACING》这款游戏背后的IP因素。

林灰和超级细胞公司围绕着《HILL CLIMB RACING》这款游戏的IP展开了很多交涉。

最终确定的结果是,正式合同达成之后也意味着林灰将同时将《HILL CLIMB RACING》这款游戏的IP转让给超级细胞。

稍稍有点儿小遗憾,林灰先前还打算利用这个游戏的IP正式入局IP领域。

不过问题不大,对于林灰这样一个拥有七年信息优势的人面前,想入局IP领域落脚点有很多。

说到8000万欧元的意向成交价格。

林灰记得前世《HILL CLIMB RACING》这款游戏经营五年多才收入1亿欧元的游戏。

能将这样一个游戏卖到8,000万欧元已经很不错了。

说起来如果《HILL CLIMB RACING》这个游戏和快捷指令APP都顺利成交的话。

岂不意味着林灰财富很快突破十位数了?

确实是财富突破十位数。

这两笔资金能够到位的话,岂不相当于林灰手中将有超过两亿美元(约1.1亿美元的《HILL CLIMB RACING》,再加上0.75万美元的快捷指令APP,附带林灰现在手里拥有的三千多万美元)

这是要逆天的节奏呀。

这些钱折合成人民币的话已然超过12亿元。

这笔资金什么概念呢?

林灰前不久翻阅前世手机时无意间看见以前看门户新闻时的一张截图:

“2021年泡/泡/玛/特实现营收44.9亿元,同比增长78.7%;调整后净利润10.02亿元,同比增长69.6%。”

“2021年泡/泡/玛/特市值434.6亿港元……”

按照这个资讯的话,泡/泡/玛/特这样一个前世市值几百亿的企业其一年的净利润才十亿多。

而林灰虽然只赚了十多亿。

但林灰做的几乎是无本的生意,赚的就是纯利润。

按照这个对比的话,林灰现在的盈利几乎比后世一些相当大的企业还牛逼了。

不去和企业赚钱能力进行比较。

只跟个人比较的话,十位数的流动资金更是恐怖。

國内现在的富豪虽然不少,但是能一下子拿出来十位数资金的人还真不一定有多少。

资金到达十位数之后,林灰初步拥有互联网的入场门票了。

10多亿元才刚刚相当于拥有入场门票??

确实如此,毕竟现在是2014年,而不是04年。

现在并不是随便一个大忽悠跳出来喊几句话画些饼就能忽悠一众人嗷嗷叫的时代了。

拥有入场门票以后该怎么做呢?

具体该如何去做林灰有大致思路了。

先前林灰就考虑过很多次了,人工智能就是很好的切入点。

尽管以前世的眼光看,人工智能似乎也就那样。

但在现在这个时间节点,说人工智能掀起了一次信息革命也不为过。

人工智能为整个IT行业注入了新的血液。

在人工智能方面布局的话有利于林灰攫取大量的财富,同时收获到相应的社会地位等等。

但具体该如何展开,还需要一番谋划。

谋定而后动,才是世间真理。

资金即将到达十位数,林灰还是很开心的。

这意味着林灰阶段性目标的达成。

从高考结束,6月8号开始搞钱到现在24号已然可以看见资金接近十位数的曙光了。

这个搞钱速度林灰还算稍稍满意。

林灰倒不是爱财之人。

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却是万万不能的。

有钱能使鬼推磨,绝大多数的资源都必须有钱才能充分调度。

林灰想要充分发挥手里的信息优势,必须要有足够的钱,而且有些信息只要钱还不行。

还得需要社会地位名望之类的。

而这一切依旧路途遥远。

至于敛财如此迅速会不会招致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林灰觉得大概率不会。

尽管敛财迅速,但和蘋果方面的交易很大程度是保密交易。

涉及到快捷指令APP这个软件双方在合同中本就有对保密性进行的约束。

而和超级细胞进行的交易,超级细胞大概率不会对外界公布的交易金额。

即便公布交易金额,也不会公布真实的交易金额。

毕竟今后超级细胞还有可能进行别的兼并或者收购。

如果对外公布收购了一个游戏就需要1亿美元的话。

今后超级细胞还怎么能够愉快的对其他游戏继续进行兼并。

另外和林灰之前到账的钱稍微有点不同。

这次的两笔交易收入林灰打算将这些钱到账到国外账户上。

这样的话这笔钱大概率不会引起国内银行的注意。

到账到國外的话虽然一样是到林灰的账户里,但本质上和先前到账的钱还是有区别的。

先前林灰到账的部分收入虽然形式上是美元。

但这些钱一样是在国内银行户头上。

本质上都是属于境内的。

而到账海外的话钱却是属于境外的。

具体怎么理解这种区别呢?

有点类似于人民币和离岸人民币的区别。

境内的这笔钱哪怕存在形式是美元,林灰想把这笔钱调动到国外去也需要各种手续。

确切地说应该是即便是经过各种手续,也很难以个人的名义往国外调。

或许有人不解,既然国内的美元很难向国外流通,先前林灰购买那些东西不一样是付的美元么?

这里要区分的是美元的支付和美元的单纯流通。

如果是正常交易时以美元当作支付的一种货币进行结算的话,肯定是没那么多阻碍的(跨境期货交易等金融性很强的交易除外)。

甚至往后几年有些海外游戏购买时直接付人民币结算都没问题。

但如果单纯是流通转移的话,阻碍多如牛毛。

之所以这样大概率是为了限制了资金的外流。

这是好事,可以避免一些歪果势力利用资金的流动性兴风作浪。

但麻烦也麻烦在这里。

林灰即将出国,有很多事情需要在国外做的。

不带笔钱出去想做事终究是不方便的。

这种情况下最近两笔超大额合同成交之后的所得资金林灰打算直接办个海外账户收这笔钱了。

可以免去一些资金转移的麻烦。

至于海外的账户办理没啥问题,虽然各国信仰各不相同。

但对财神的信仰却是共通的。

没人会把林灰这个财神爷拒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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